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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17 09: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互联网群组新规出台 九江群主忙着退群转身份
2017-09-15 15:47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印发了《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规定》明确提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这一消息发布后立即引发热议。
互联网群组有新规
互联网群组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
《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对于违法违规的平台方,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处理措施。对于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群组,由平台方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等处置措施;对于违法违规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由平台方依法依约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
在《规定》发布的这几天,市民们对《规定》的理解,尤其是对《规定》里所涉及的群主责任的理解,出现了较大的差别。赞成和反对群主承担责任或义务的看法不一,有的人认为很多群组内确实存在传播布不良信息的现象,这样的规定可以让网络交流平台更加安全、规范;有的人则认为这样的规定似乎对群主有些不太公平,因为大部分群组都只是一个休闲娱乐交流平台,不会每天紧张的盯着群消息,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
九江多名群主退群转身份
9月13日,记者就"互联网群组"新规公布后,对九江市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网民展开了调查。记者发现大多数人在得知这个消息后,都有选择性的退掉了一些不重要的群或者群主的身份。
"一夜醒来,发现自己成了群主,后来得知网信办的规定后,吓得我赶紧把群主身份转让掉。"九江市民王先生是一名拥有11年网龄的网民,接触群组时间也比较早。对记者说起自己的"惊险"经历时他表示,曾经以为群主只是一种极富娱乐性又有名无实的"官",没想到一下被赋予这么大的责任,有点不堪重负的感觉。
王先生表示,某些群里的人员来自五湖四海,有很多人甚至彼此之间互不相识,很难管理,如果因为别人的言论而让自己获罚或者获罪,很不值当的。
夏女士是一名党员,她所加的群组以业务交流群居多,也身兼好几个群的群主,但平时她基本上很少在群里发言,甚至因为工作群太多了,还会将群消息设置成"免打扰"模式,有的消息根本看不到,更别说去管理了。在自己的家族群里看到一些不好的言论,她都会善意提醒对方甚至制止他们再发类似的消息。当看到有人转发各种谣言的时候,她会立马搜索主流媒体的辟谣消息,转发到群里,并给大家科普传谣的危害。
夏女士告诉记者,看到网信办发布的相关规定后,她也退掉了一些不重要的群,而目前自己所在的群,她会重视起来,因为自己不仅是一名群主,更是一名党员,不允许群员发一些不良消息。
白领杨女士也表示,因为开展业务的需要,她曾经建立了一些群组,在平时的交流中,也不乏有些负面的、不健康的消息出现,看到这样的言论十分不舒服,但是很少有时间去处理。而最近,她已经将这些群解散了。
白女士是一名销售员,在工作之余,她还从做起了"微商"。据她介绍,每天她都会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所售产品的广告,而广告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她的上一级"老板"给她发什么她就转发什么,自己也没有去认真辨别真伪。"以前我没怎么注意,现在我害怕会不会要承担什么责任啊。"白女士说,自从看到网信办的消息后,自己开始担心起自己发布的消息会造成什么后果。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的罗先生,他的微信群里基本上都是学生家长,平时都是讨论学习上的事,家长们也都相互尊重,他说在言论方面管理起来没有难度。
九江暂未出现"问责群主"的案例
在《规定》发布后,网络上也公布了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处理过的一些问题群主案件。
比如:安徽阜阳界首市男子杨某因不满交警夜晚查酒驾,在一自己建立的微信群中发布不当侮辱言论被拘;潜江市部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采取利用微信群传播请愿书,擅自上街游行,聚集请愿等言论,群主被处分;沈阳青年吴某用微信建了一个100余人的微信群,群员马某在群中每天都发布"有大片看"信息,向群员收取数十元会费,每天向交钱的人发送淫秽视频。群主吴某因视而不理,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家住阜新市海州区的董某在手机微信客户端里建立了微信群,组织40余人以发红包的形式进行赌博活动,从中抽取红利,董某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这些案例容易让人相信是《规定》已经在发挥作用了。但记者了解到,之前受到刑事或其他行政处罚的群主,与《规定》没有关系,而是因为群主违反刑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而被处罚。
9月13日,记者联系了九江市网信办工作人员,其表示因为《规定》才刚发布没多久,九江市目前并没有发现"群主"因自己或者群成员发布不良消息而被处理的案例。目前,九江市网信办也接到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会在法律范围内,重点对群组信息内容服务和群组信息传播秩序进行规范。
群主主要承担注意义务
人们使用群组服务,多是为了解决正常的合法需求。但要明确,群组及群组服务不是法外之地,使用群组服务的人,都应有边界概念,应当有不得传播非法有害信息的意识,也都应当致力于维护群组空间的清朗化。
《规定》出台后,不少人认为群主要管好、打理好自己的群,否则便可能因为群里其他成员不负责任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这样理解没错,但如果理解成在任何情况下群主都需为群里其他成员的违法信息传播行为负责是没有根据的。
业内人士解释,其实很多情况下,群主都是可以免责的。群主的责任主要是注意义务,即用群规或即时将乱发信息的成员踢出群聊,或发现有情况后及时向平台举报等都可免责。《规定》不会不区分群主是否尽到注意或举报义务,就让群主负责。它只是强调了一个基本事实,即谁建群谁就应当管理好这个群,谁就应当保持警惕,以避免违法情况出现。
《规定》一旦生效,群主就有义务管好因满足自己的需要或解决自己某些方面的问题而组建的群组。群组一旦出现违法情况,群主就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履行不同的注意义务,并且在履行义务不当或应当履行义务而没有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承担《规定》载明的责任。
文/沙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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