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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之家] 武平:严管教师违规从教和在编不在岗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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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8 14:5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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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教育系统教师违规从教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书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教育工委、龙岩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治理教师违规从教行为、提振教师教书育人精气神的实施意见》、《中共武平县关于印发〈进一步治理“为官不为”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教育局的监管责任和学校校长的主体责任,从严治理教师违规从教行为,加强师备师风建设,强化广大教师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提振教师教书育人的精气神,凝聚推动教育发展的正能量,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促进我县教育提质发展,特制定武平县教育系统教师违规从教行为专项治理责任书。
落实校长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学校校长是学校教师违规从教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治本校教师从教当中的各种不正之风,解决本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庸教、懒教、怠教”,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违规行为(具体违规情形见附件)。
2.建立“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抓业务必须带队伍”的原则,实施违规从教行为治理“一把手”工程,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
3.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并实施教师规范从教管理办法,将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以及国家、省、市、县有关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有关政策文件列入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必学内容。将治理党员教师违规从教行为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机结合起来,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学校要公开治理各类违规行为的政策措施、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建立起全覆盖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
4.严肃查处违规从教行为。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教师违规从教问题,坚持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对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曝光。
5.建立学校治理教师违规从教行为考核评价制度。结合岗位聘任管理,校长与教师签订规范从教、廉洁从教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逐条列明违规惩处措施,与教师考核评价、评优晋级、绩效工资、岗位聘用相挂钩。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把教师遵守职业操守、规范从教情况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学生和家长评价结果纳入师德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师德考核不达标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晋级晋职以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等方面的“一票否决”制度。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绩效工资、评优晋级、岗位竞聘等挂钩。
6.开展教师公开承诺活动。组织教师人人手写规范从教承诺书书,将廉洁从教、不参与有偿补课、不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远离“庸教、懒教、怠教”等作为承诺的必备内容,承诺情况在学校公开栏公开张贴。
二、建立并严格实际责任追究制度
1.强化对学校治理违规从教行为不力的制约措施。一学年内出现2起教师有偿补课,或2例教师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宴请,并且查实的,取消本学年学校的评先评优资格;一学年查实3起的,取消学校本学年及下一学年的评先评优资格;一学年查实5起的,本学年学校绩效考核定为不合格。存在教职工“吃空饷”情形并查实的,除按规定追缴“吃空饷”资金、核减学校相应编制和经费外,本学年学校绩铲考核定为不合格。
2.明确对校长不担当、不作为、治教不严不力的制约措施。对一学年内发生2起教师有偿补课,或2例教师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宴请,并且查实的,由县教育局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一学年查实3起的,取消本学年校长的评先评优资格;一学年查实5起的,校长本学年考核定为不合格。校长在治理教师违规从教行为方面失职失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免去校长职务。学校存在“吃空饷”情形并查实的,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要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其他校级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
3.落实对教师违规从教行为的惩戒措施。
(1)在职老师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查实的,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年内在评先评优、职称职务评审晋级方面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暂缓教师资格证注册,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有担任行政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免去所任行政职务、特级教师、杰出人民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一经发现,取消或向有关部门建议取消其相应称号、资格及待遇。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行给予党纪处分,再进行行政处理。公办学校聘用的代课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解聘。
(2)在职教师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的,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年内在评先评优、职称职务评审晋级方面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缓教师资格证注册,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有担任行政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免去所任行政职务。特级教师、杰出人民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获得者接受礼品、礼金、宴请的,一经发现,取消或向有关部门建议取消其相应称号、资格及待遇。党员教师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行给予党纪处分,再进行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公办学校聘用的代课教师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解聘。
(3)在职教师有“庸教、懒教、怠教”情形,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等规定精神,对其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情节严重的,聘期考核定为不合格,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并予以待聘培训,低聘、调整至非教师岗位,直至解聘。
(4)对在职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的,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受理:①对应当终止人事关系的,要按照规定作出人事决定,办理相关手续;②对清查出的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学校应立即予以清退;③对教师在编不在岗超过一个月的,由所在学校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返回学校(单位)工作,逾期不归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5)城区学校教师有上述行为的一律先调离城区,再按规定处理。
三、确保责任落实的持续性
本责任书由幼儿园园长与该校责任人共同签订,一式两份,分别由责任人、幼儿园各存一份。如遇到学校领导变动调整时,由调整后的人员继续承担责任。
附:《违规行为4类情形36条突出表现》
            园长                                                                    责任人
(签字)                                                              (签字)
(公章)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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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1:53:24 | 只看该作者

 

 

 

 

 

 

三月三日 发表于 2017-11-3 10:17
不在岗的全部清退。但是某学校很多在编不在岗,已经是数年,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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