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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资讯] 这人在武平树子坝干了这件事,损失7000元扣12分!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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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2 19:51:0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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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平有个美丽的树子坝公园
         到了晚上,附近的人们常常来公园散步
                          心情美美滴

   

                      公园附近,大都是居民区
      武平一市民朋友的汽车好好的停放在路旁停车位上
                       结果,,,




                             就成这样了
   现场没有发现肇事车辆,于是他迅速报了警



“ 我家车子被撞坏了。。。”

武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并展开调查,但事发现场没有找到目击证人,也没有发现任何线索。在武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配合下,民警调取事发地沿途视频,对该路段当时经过的可疑车辆进行一一排查比对。通过反复仔细查看,最终锁定一辆白色雪佛兰小车。民警联系上小车车主,结果得知是属于福州一租赁公司专门出租的租赁汽车。经了解,该车近日由一名江西籍黄姓男子租用。民警通过多方联系最终找到肇事嫌疑人黄某。

日前,武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扣驾驶证12分的行政处罚,并赔偿受害方5000元汽车修理费用。

oh,  my gad !!!
黄某肠子都悔青了?

无奈的他述说了事情的经过

那天,因要来武平办事


想着自己开车比较方便
便在福州租来一辆小车


他开开心心的从福州来到武平
来到大武平以后


天黑了
糟糕,路况不熟
结果,事来了
嘣的一声
把公园路边停放的小车撞了
此刻的心情是


这男子,见现场无人


便心存侥幸驾车逃逸

结果
。。。。。。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就出现了开头所述的结局!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持理性和冷静。

小编提醒:不要以为撞倒人逃跑才算肇事逃逸,撞倒公私财产没有报警逃跑,也一样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不懂法亏大了!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律后果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责任认定重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损害赔偿重
  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三、行政处罚重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四、刑事责任重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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