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到违反广告法”依旧违法 “好到违反广告法,好到打死不让说”,《新广告法》推行之初曾不少朋友如此出歪招支援文案狗。 《新广告法》推行第一天,笔者朋友圈曾看到一位媒体人这样调侃更换广告语的行为: 《新广告法》出台后,《第一财经日报》更名《财经日报》;乐视超级手机、乐视超级电视更名乐视非普通手机、乐视不二电视;自媒体人万能的大叔、万能的大熊,更名大叔、大熊,组成熊叔叔组合;中国中央电视台,更名非国外非边缘电视台...... 一家手机广告商的广告写“手机好到违反广告法,款式帅到没朋友,价格优惠到不让说,再写我就违规了”。对此《新闻晨报》报道称,上海市工商局明确表示,用"好到违反广告法"做广告依旧涉嫌违法。 实际上,这种歪招依旧有不少科技企业冒死使用。乐视超级手机曾使用“除了旧广告法的违禁词,没有语言能形容这款手机的好”;海信空调曾使用“口碑赞到没法说,品质好到没对手,荣誉拿到手都软,再写我就违规了”;而魅蓝Note2在苏宁818手机节用上了“单品销量比亚军高”这样的广告语;看准网则使用“抱歉,您的输入违反新广告法要求,请删除敏感词重新查询”来避嫌。
《新广告法》的得与失,从广告之父奥格威谈起 广告之父、奥美广告公司创始人大卫·奥格威曾经将他对广告以及整个行业的睿智见解形诸文字,著成了所有广告人的圣经——《一个广告人的自白》。 《一个广告人的自白》是教科书一般的存在,然而中有这样一句话: “其他会产生良好效果的字眼是:最新到货、重大发展、改进、惊人、轰动一时、了不起、划时代、令人叹为观止、奇迹、魔力、奉献、快捷、简易、需求、挑战、奉劝、实情、比较、廉价、从速、最后机会等等”。 回看这部广告人的《圣经》,其中不少措辞竟然也违反了《新广告法》。以致于有广告人如此哀叹称: 他提出了广告界诸多基本法则,现在听来依然振聋发聩。53年过去了,他提出的那些基本法则却被禁止了,真是莫大的讽刺。 虽然这位广告人的观点不无道理,但在笔者看来,大卫·奥格威诞生之初也一定没有想到,如今的广告圈会成如今一片狼藉的局面。虚假广告充斥、肆意浮夸横行已经严重影响了如今广告行业的发展。 《新广告法》的推出,一定是一件利好。一方面,《新广告法》能够全面整顿广告市场,消除浮夸虚假等乱象,更能够塑造全新的广告市场生态,给消费者、给市场一个干净的环境。《新广告法》的目的不是消灭广告,《新广告法》是为了让消费者在看到广告二字时,联想起的不是虚假和欺骗,而是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走心服务。 或许,这才是大卫·奥格威心目中广告的真正要义吧? 注:文/吴俊宇 微信号:852405518 微信公众号:深几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