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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资讯] 2019个人所得税问答100条,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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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7 16:58: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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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项附加扣除都有哪几种办理途径?
答:专项附加扣除既可以在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员工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2、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答:只填写其中一条即可。因为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3、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都可以每月办理吗?
答:不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五项,员工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但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大病医疗扣除需要来年自行进行“汇算清缴”。

4、员工没能及时将扣除信息提交给单位,可不可以下个月补报?
答:单位根据员工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如果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员工A在2019年3月份向单位首次报送其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则当3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子女教育支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

5、如果一年内都没来得及将扣除信息上报单位怎么办?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员工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员工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6、子女教育费用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孩子满3周岁的当月开始,就可进行扣除。
7、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8、每个子女每月可扣多少?多个子女可以累加吗?
答: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 1000 元。如果有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比如,有 2 个子女,则每月可以扣除 2000 元,以此类推。

9、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是哪个月开始那个月结束?
答:如果是学前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子女年满 3 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则起止时间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10、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方面,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如何操作?
答: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11、如果纳税人已就业,又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有几种抵扣选择方式?
答: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也就是每月1000元来扣除,也可以由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也就是每月400元来扣除。

12、住房租金扣除政策的享受条件是什么?
答: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都没有住房。

13、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能否同时享受?
答:不能同时享受。比如,如果纳税人在户籍所在地有首套住房贷款,而在工作所在城市产生住房租金,可自己选择其一来抵扣。

14、大病医疗支出具体是怎样来进行抵扣的?
答:大病医疗支出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唯一不是定额抵扣的,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每年80000元的限额内,据实抵扣。比如,个人负担是50000元,就可扣除35000元。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是按年来计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15、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夫妻双方都有权利享受抵扣的项目,由谁来扣除比较合算?
答:看夫妻双方谁适用的税率比较高,高的一方扣除比较合算。比如,男方适用20%的税率,那么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抵扣,可少纳税200元;而女方适用10%的税率,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抵扣,少纳税100元。

16、能不能随意改变扣除方式?
答: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比如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由男方来扣除,那么如果要改变,就要等到第二个纳税年度。

17、此次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答: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年度终了后可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纳税人可以按照税务机关推出的个人信息采集电子模板、手机APP 和WEB 端软件,方便快捷地向任职受雇的单位填报、提交相关信息,按规定进行预扣预缴,享受政策红利。也就是说,只要个人信息不发生变化,纳税人只需要填报一次。

18、扣除信息发生了变化怎么办?
答:扣除信息发生了变化,需要及时将变化信息进行更新并提交单位,由单位按照新信息办理扣除。

19、每年 12 月份,信息没有变化,也要确认吗?
答:是的,每年 12 月份,需要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向单位进行确认;如未及时确认,单位将于次年 1 月起暂停办理扣除,待确认后再继续办理。

20、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佐证资料保存期限从哪年开始计算?
答:从次年的汇算清缴期(即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日)结束后五年内留存备查;按照规定,还要为提供或确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1、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该怎么办?
答:可以要求员工修改;员工拒绝修改的,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会及时处理。

22、哪些人群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答:对于综合收入项只有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来说,每个月预缴的税额,到年底应该没多缴也没少缴,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一年中取得执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或者由于个人、配偶或子女发生大病医疗支出的个人,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从两处或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或者有其他劳务报酬、稿酬或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个人,由于合并收入后很可能适用更高的税率,需要补缴税,应该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23、还有什么情况需要来年自己办理“汇算清缴”?
答:比如,员工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或者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又或者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都可以转年自己办理“汇算清缴”。

24、申报专项专项附加扣除后,要保留什么材料供税务机关备查?
答:子女教育: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境外接受教育,需保留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保留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住房贷款利息:需保留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住房租金: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赡养老人:只有非独生子女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扣除额度时,需留存分摊协议。

25、大病医疗可以扣除哪部分医药费?
答:扣除内容是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具体来说,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

26、大病医疗扣除需要保留那些单据?
答:需保留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27、大病医疗的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大病医疗需特别注意。因大病医疗额度是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所以新税法实施首年(即2019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员工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28、填报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都有哪些方式?
答: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途径共有三种:纸制表格、电子表格和远程办税端口(包括APP与WEB)。

29、纸质表格从哪拿?
答:纸制表格的获取途径有三种:第一,就近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领取已印制好的信息表格。第二,到单位负责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部门领取。第三,登录税务总局或各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自行打印。
30、是否必须在子女满3周岁之后才能填写?
答: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

31、员工填好纸质表格后需要做什么?
答:员工可将填好的纸质表格可以提交给单位,单位如实录入扣缴端软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将纸质表留存备查。

32、电子表格从哪获取?
答:电子表格既可以从单位扣缴客户端下载,也可以从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员工将填好的电子模板报送给单位的,单位将电子模板信息导入扣缴端软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将电子模板内容打印,经员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

33、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需要注意什么?
答:纸制表格与电子表格不涉及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34、远程办税端包括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包括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和各省网站。 “个人所得税”APP现已可以下载。

35: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交扣除信息后,有哪几种扣除方式?
答:有两种。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但仍希望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这时,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选择,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全量推送至单位,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扣除项目,点击更新,即可以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亦可以直接选择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会在汇算清缴期内,根据已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纳税申报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36、员工各月应纳税款如何计算?
答:采取“累计预扣法”。即每个月扣除时都要计算一遍该年度截至该月的收入情况和扣除情况。如员工A每月工资1万元,起征点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1500元,每个月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那么他1月的预扣缴税额为:(10000-5000-1500-1000)×3% =75元。2月时要连1月的一同计算并减去1月已缴税款:(10000×2-5000×2-1500×2-1000×2)×3%-75 =75元。3月及以后以此类推:(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 =75元。因为员工A一直适用3%的税率,因此各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相同。

37、各月应预扣预缴税款不同的情况呢?
答:参考个人所得税率表,如果按月累积收入时超过了税率某档,当月预扣预缴税款就要提高。如员工B每月工资3万元,起征点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那么他1月的预扣缴税额为:(30000–5000-4500-2000)×3% = 555元。2月时员工B累积的收入的税率已经从3%上升至10%,故而要先计算累积的收入并先减去适用3%税率一档的部分收入再减去1月已缴税款:(30000×2-5000×2-4500×2-2000×2)×10% -2520 -555 =625元。3月以后以此类推:(30000×3-5000×3-4500×3-2000×3)×10% -2520 -555-625 =1850元。

38.工薪族每月预扣预缴税款相加,是否为年度最终缴纳税款
答: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工薪族,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

39.个人不愿意单位掌握相关隐私信息,怎么办?
答: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40.个人没有固定的任职单位,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其他收入,又该怎么办?
答: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41.生病不愿让单位知道,怎么办?
答:没关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不涉及大病医疗扣除项,因此单位不会掌握相关信息,纳税人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42.孩子在国内幼儿园上学,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43.孩子上学放寒暑假,能否享受连续扣除?
答:可以。

44.孩子因病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期间,能否享受扣除?
答:可以。

45.孩子在境外上学,能否享受扣除?
答:可以。

46.孩子已满3岁,由于身体或其他原因没上幼儿园,能否享受扣除?
答:可以。

47.子女在国内上学需要留存凭证吗?
答:不需要。

48.孩子在境外上学,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以及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49.享受大病医疗支出扣除,需要哪些凭证?
答: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50.大病医疗支出能否按月享受扣除?
答:不可以,大病医疗支出按年享受扣除。

51.明年(2019年)生病支付的大病医疗费用何时可以办理?
答:2020年。

52.明年(2019年)1月1日起,A开始偿还首套房房贷,25年还清,25年内都能享受扣除吗?
答:不能,扣除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3.享受房贷利息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54.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的首套住房贷款如何扣除?
答:婚后可选择一套,由购买方扣除1000元/月,也可以由夫妻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扣除500元/月。

55.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否都能扣除?
答:可以。

56.如何定义首套住房贷款?
答: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57.要享受房租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58.在北京工作并且有房,为便利上班租房,能否抵扣房租?
答:不能。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才可以享受扣除。

59.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支出是否需要留存凭证
答:不需要。

60.兄弟三人,赡养老人的支出是否需要留存凭证?
答: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61.兄弟三人,每月赡养老人分摊扣除额度可否为1200元、400元、400元?
答:不可以,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62.继续教育扣除需要哪些凭证?
答: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63、主要工作城市如何填写?
答: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处办理该项扣除的,填写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的城市。

64、住房租金扣除表中如果个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协议,没有合同编号,该如何处理?是不是就不能够享受该项扣除?
答:如没有合同编号,填写“无”,可以享受扣除。

65、赡养老人扣除表中,选择非独生子女是否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信息表?扣除分配比例需要在共同赡养人信息表中确定吗?
答:需要。无需确定扣除比例,但须填报本年度月扣除金额。

66.注册会计师与中级职称考试是否可视为非学历教育?
答:可视为非学历教育中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67.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是否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已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无需填写相关信息。

68.大病医疗扣除父母医疗支出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

69、公婆、岳父母是否填写赡养支出表?
答:赡养老人支出只限于纳税人本身的父母, 被赡养老人的子女都去世的,可以由孙子女、外孙子女按照上述规定扣除。

70、兄弟姐妹中有无工作或已退休不需要交个税情况,共同赡养人还用填写吗?国籍是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国?
答:兄弟姐妹中有无工作或已退休不需要交个税情况,也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信息;国籍是填写中国。

71、 不参与赡养的兄弟姐妹,共同赡养人一表还用填写吗?
答:不参与赡养的兄弟姐妹,也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信息。

72、 独生子女可以按双方的父母扣除标准叠加吗?
答:独生子女不可以按双方的父母扣除标准叠加。

73、 孩子在残疾人学校读书,但无学籍,这种特殊教育算学历教育吗?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答:特殊教育算学历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74、 农村有房子城市无房子的情况下,在农村租房子能不能扣除租金支出?出租房屋无纳税人识别号怎么办?出租房拒绝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如何处理?
答: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有房,则不允许享受租金扣除。

75、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享受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享受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40 个月。

76、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是吗?
答:是的

77、赡养老人支出如何分摊?
答:可兄弟姐妹平均分摊,也可以约定分摊或由老人指定分摊。其中,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要您和兄弟姐妹签分摊协议留存备查。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8、大病医疗政策享受的时间怎么规定的?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按年享受,具体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纳税人需要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

79、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80、扣缴义务人新增了哪些义务?
答:1.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2.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资料,应当按照规定妥善留存备查。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对纳税人报送的相关涉税信息和资料保密。

81、单位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窗口纸质申报吗?
答:可以,需要自行根据员工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计算税款并办理纳税申报。鉴于新税制实施后,税款计算方式较为复杂,建议使用扣缴端计算税款。

81、新税制下,需要扣缴税款的所得项目有哪些?
答: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缴的应税所得项目包括: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⑥财产租赁所得;⑦财产
转让所得;⑧偶然所得。换句话说,除了经营所得,其它所得项目均需预扣、代扣税款。

8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款的预缴怎么计算?
答:根据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预扣率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如下表),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83、“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都有啥?
答:个人缴付的年金、买的商业健康险等可税前扣除

84、年终奖扣税怎么计算?
答:这要分几种情况:
①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且在此之前当年(2018年)没有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通过以下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②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但在此之前当年(2018年)已经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不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③2018年12月31日以后发放。待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

85、如果每月预缴个税累计相加和年终应缴总个税不同怎么办?
答:由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86、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款也是每月计算吗?
答:不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款由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87、我在A地工作,租房,配偶在B地工作,有首套房贷款,我们两人可以分别享受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不可以,只能其中一人申报扣除。

88、我有一个2岁的小孩正在读早教班,可以申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不可以,根据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学前教育指的是3岁—小学入学前阶段。

89、我和配偶在婚前各自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可以各自按照1000元/月额度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不可以,按照《办法》,可以选择一套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50%扣除。

90、二套住房贷款可以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不可以
91、是否必须在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才能在次年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个人可以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次年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也可以在扣除年度中的任意时点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截止到当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可扣除额计算应扣个人所得税,亦即在扣除年度内可以追溯扣除,使个人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张先生的小孩在2018年11月已经年满三周岁,在2019年3月1日将子女教育扣除信息报送扣缴单位,子女教育每月可扣除金额为1000元,则扣缴单位可在3月8日工资发放时,计算张先生的子女教育的累计可扣除金额为3000元,可以在当前月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92.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原因?
答:可能存在以下原因:一是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导致信息采集失败;二是个人填写的个人基础信息与此前扣缴义务人采集的基础信息不一致,导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失败;三是由于政策理解问题,个人提供的情况不在可扣除的范围之内;四是电子模板提交时间晚于扣缴义务人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间,在当月未及时办理扣除;五是扣缴义务人操作有误,未准确获取及计算填写可扣除额。

93..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94、学历(学位)教育,是否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扣48个月?
答:凭学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长扣除48个月。

95.纳税人是否需要证明自己的首套房贷?
答:据向银行系统人士咨询,首套房贷认定信息较为健全,不需要纳税人自己提供太多额外证明。

96.被赡养老人是指无经济来源还是离退休人员都算呢?
答:赡养老人只需要两个条件,首先老人已满60岁,其次是纳税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被赡养人,与老人的经济状况无关,没有经济来源的、离退休人员都包含在内。
97.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或者年度中间换租住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
答: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租赁住房信息。
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98夫妻双方申请住房租金扣除时的注意事项?
答:根据征求意见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七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十八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99、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 是否支持该项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应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100、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
答: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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