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武平同城网,享受会员积分兑现、交友、空间日志等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除了 除夕、大年初一、元宵节 这三天可以24小时不限制放鞭炮外,其余时间禁放或限放。
今年,1月28日至2月1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十五)每日6时至23时,可以燃放。如果超过了晚上11:00,您在继续放鞭炮,就要被公安部门处罚了。
烟花爆竹禁限令实施具体范围
东:客都汇电商园沿河向南,园丁桥至文山小学沿小溪至东二环,南至东二环路与龙洲物流园路交界,在此以西的区域。 西:自北三口塘起的西二环,沿西二环往南至上东村委、穿武平大道立交桥沿中山路至南二环接口,在此以东的区域。 南:自东二环路与龙洲物流园路交界点,沿龙洲物流园路、新洲路往西至平川河,再沿平川河往南至南二环与中山路交界的桥,在此以北的区域。 北:西二环路与北环路交界处三口塘起沿北环路往东至客都汇,在此以南的区域(含在建的万星影视城商住小区和客都汇的电商园以南区域)。
违反《条例》,如何处罚?
“一旦发现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对不同的个体或团体做出相应的处罚。”
普通市民
将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党政干部
除接受行政处罚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
法人单位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从事婚庆、殡仪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顾客提供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其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未履行劝阻义务,或者未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的,由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提供宴席服务的饭店、酒店、宾馆等经营者,对宴席活动中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未履行劝阻义务,或者未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的,由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武平县中心城区烟花爆竹限放区域燃放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奖励的规定和要求:
1.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对举报我县中心城区限放范围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属实,并成功劝止的,每起奖励200元;对举报属实,但未成功劝止,经有关机关行政处罚的,每起奖励100元;对举报属实,但未成功劝止,因无法确定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每起奖励50元。同一地点二次举报无效。
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公司、酒店、机关单位等工作人员,根据条例规定,上述人员有报告、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职责,不予奖励。
举报方式:
1.平川镇范围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10,3239399,或向村(居)委会口头、书面举报。
2.城厢镇范围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10,3239422,或向村(居)委会口头、书面举报。
3.通过“福建110”微博、福建治安“机警阿太”微博向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