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斑马线其实是高危路段,我们教育孩子要走斑马线,但千万不能误认为这是安全区而麻痹大意!至少有超过50%的机动车过斑马线不减速。斑马线≠安全区!
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人导致的事故占了总量的90%。
开篇这2分钟视频,请先把它看完。 ▼
武平的驾驶员朋友们,这些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触动到你了吗?
众所周知,目前我县正处于创城的关键时期,为倡导文明出行,保障行人的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从即日起以彩虹桥东西两侧作为试点,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试点路段:彩虹桥东西两侧人行横道线
处罚标准: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第5项规定,对于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将于6月26日(下周一)开始执行,并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过往车辆驾驶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通行安全。
如何界定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会被抓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以下三种行为可界定为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1、行人正从斑马线过马路时,驾驶员驾车鸣笛示意行人让行并快速通过斑马线;
2、机动车在行经斑马线时,强行冲散过马路的队伍,比如学生放学排队从斑马线上过马路时,仍然有驾驶员强行通过,切断过马路行人的队伍;
3、在斑马线前的导向车内,前车已经停车让行,而后车却变道强行通过斑马线的行为。
文明出行,从礼让斑马线开始,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在斑马线上显文明风采,共建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文明武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