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同城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303|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教育论坛] 终于出手!国务院发文整治校园暴力,网友呼吁立法才是关键

[复制链接]

244

主题

5

日志

4

听众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5672
经验
5647 个
购物币
0 元
集分宝
1621
性别
注册时间
2015-10-30
最后登录
2020-3-27
卖家信用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5-9 18:44: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注册武平同城网,享受会员积分兑现、交友、空间日志等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职校。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监督指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此次专项治理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好消息,说明校园暴力问题已得到主管部门的重视。但要彻底解决问题,似乎还需要一个《反校园暴力法》,不妨听听网友的意见:

@东海木头:专项治理有4-7月、9-12月两个阶段,过了这两个阶段,又怎么办?会不会搞成一阵风式的形式主义?

@大海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首当其冲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犯罪分子伤害,而不是保护未成年恶霸不受法律的制裁。《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废除,校园暴力永无根治,很快死灰复燃。


@唐斯基:关键还是要抓紧时间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这方面的惩治,不然让学校怎么管?比如“涉嫌违法犯罪就报案配合立案查处”这条,学校报案了,没有严格的法律惩戒,还不是又放出来了,继续上学吗?下次再犯再报案?

@小竹笋:学校要加强素质教育是应该的,但真要到了“校园暴力”的程度,学校的“思想工作”其实没什么用。有些学生都敢打老师,你给他规劝他会听吗?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点赞点赞 反对反对
把本文推荐给朋友或其他网站上,每次被点击增加您在本站积分:1集分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4

主题

5

日志

4

听众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5672
经验
5647 个
购物币
0 元
集分宝
1621
性别
注册时间
2015-10-30
最后登录
2020-3-27
卖家信用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5-9 18:47:59 | 只看该作者

 

 

 

 

 

 

由于长的太帅已被实施限行

0

主题

0

日志

5

听众

新人报到

Rank: 1

积分
20
经验
20 个
购物币
0 元
集分宝
0
性别
保密
注册时间
2016-5-9
最后登录
2016-5-10
卖家信用

 

 

 

 

 

 

太空泛了!!!第一阶段各校开展治理,这不是把问题又抛给了学校吗?学校是没有治理吗?关键是怎么治理!第二阶段专项督查,怎么查,查什么单位,什么部门?出现这么大的问题了,中央应该明确给出指导意见,制订相关法律法规,不是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嘛!!

14

主题

1

日志

6

听众

金牌会员

逍遥派

Rank: 6Rank: 6

积分
10802
经验
10802 个
购物币
0 元
集分宝
9
性别
注册时间
2014-11-5
最后登录
2016-5-10
卖家信用

 

 

 

 

 

 

发哥 发表于 2016-5-9 22:24
太空泛了!!!第一阶段各校开展治理,这不是把问题又抛给了学校吗?学校是没有治理吗?关键是怎么治理!第 ...

所言极是。朝廷为什么不从制度上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呢

228

主题

3

日志

8

听众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3349
经验
3344 个
购物币
0 元
集分宝
335
性别
注册时间
2013-4-12
最后登录
2017-3-24
卖家信用

灌水之王

5#
发表于 2016-5-10 00:31:39 | 只看该作者

 

 

 

 

 

 

  在美国,人身伤害是最重的罪。 其他犯罪比如经济犯罪都不如人身伤害罪判那重,标准的以人为本。
前番几名中国男女流氓挟持殴打羞辱女同学,被美国法律狠狠地收拾遍,围观的帮凶也被重判。要是换在中国又是批评教育赔几个臭钱了事。

立法,势在必行!中国不需要《未成年人保护法》,赶紧丢掉吧
2009年9月20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 下载掌上武平 |手机版|小黑屋|武平部落 ( 网警备案:35080002000048 )

GMT+8, 2024-5-22 03:40 , Processed in 0.125009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4.0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 武平同城网 版权所有 |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闽ICP备1401937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