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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公告] 网络上法律服务“深坑”知多少?急于打官司的你一定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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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6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打开社交软件或在网络搜索“法律咨询”等关键词,“金牌律师团队保驾护航”, “无忧起诉”等各种广告内容让人眼花缭乱。然而,这可能也为不少不具有诉讼代理资格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了可乘之机……

追讨欠款1600元,当事人竟花费4000元

2024年5月,南平市顺昌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老高(化名)诉小强(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来,小强于2021年向老高借款1900元后仅还款300元,之后就杳无音信。因没有借条,老高为追回借款,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搜索“法律咨询”寻求帮助。

不久,“好再来”法律咨询团队(化名)主动与老高联系,承诺会全力帮他追回借款,并声称法院一定会支持诉讼费、咨询费等为了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欠款人承担(假!)。老高信以为真,遂向其支付了1000元。在收到费用后,该团队起草了起诉状,并以老高的名字邮寄立案。之后,他们又联系老高,称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出庭,需要再交3000元的律师费,老高不曾多想便再次支付费用。

然而至今,“好再来”法律咨询团队仍尚未将相关的授权委托材料提交法院,并与老高断了联络。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团队除代为拟制诉状外,提交的证据存在一定的瑕疵,诉讼风险较高。法官随即向老高作出风险提示,切勿轻易相信未知人员的网络身份信息,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法律咨询公司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颁发营业执照,并进行管理的企业。”承办法官介绍,按照规定,法律咨询公司只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严禁超出经营范围,不得从事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和刑事辩护业务,严禁通过转委托他人参与诉讼的变相方式牟利。只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才能依法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民事、行政案件代理人或者刑事案件的辩护人,担任法律顾问或提供非诉讼法律事务等。

法律咨询公司不等于律师事务所,公司无权代理诉讼

今年以来,顺昌法院频繁收到此类涉网络法律咨询案件,很多案件的当事人分不清法律咨询服务与律师服务的区别,稀里糊涂地签署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支付咨询费。而一些法律服务类企业在收费之后,可能马上就会换一副面孔,应付了事,或者其服务效果根本达不到承诺。最终,不少当事人不仅没有挽回纠纷中的损失,反而会再损失一笔法律咨询服务费,无异于雪上加霜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在通过网络选择律师时要额外谨慎,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信息,不要随意透露个人详细资料,防止信息泄露或被不法分子利用。对于提前要求支付全部费用,收费异常低廉或承诺百分百胜诉等情形要保持警惕,避免因选择法律服务不当带来的风险,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黄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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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9 19:55 本贴内容是通过手机发表的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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